|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司法行政系统要努力以此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好化解矛盾和法律服务的基本职能。
当前,以民生问题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矛盾、化解纠纷和教育引导群众等积极作用,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善于运用群众宜于接受的方式进行调解,善于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搞好调解,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要更加重视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排查调处工作。要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相关纠纷的调解,着力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旧账”等方面的疑难矛盾。以定纷止争为目标,深入推进民间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更多采取诉前调解、法庭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帮助当事人消除矛盾纷争。鼓励律师通过担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委会接访、设立调解接待日等方式,参与疑难复杂纠纷调解。要加快推动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纠纷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积极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