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推进第二阶段“平安英雄”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2007-10-19 16:47:07
 

  市监狱管理局、市劳教局、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各区县司法局: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第二届“平安英雄”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各单位思想重视,组织严密,工作到位,第一阶段的“平安英雄”评选宣传活动进展顺利。期间,完成了60名候选人的初选工作,推选产生了60进30的候选人入围名单,组织策划了“平安英雄”候选人电视片的拍摄与报刊的宣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第二届“平安英雄”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有序地推进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第二阶段的“平安英雄”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十大“平安英雄”的评选活动

  2007年9月上旬至月底,市司法局“平安英雄”评选办公室将30名候选人照片和简要事迹同时在“上海司法行政信息平台”、“上海东方律师网”、上海市司法局《法苑》杂志上刊登(参评时间及规则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组织动员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踊跃参与评选活动。市司法局“平安英雄”评选办公室负责统计评选结果,报送市司法局“平安英雄”评委会审核、投票,并按系统评选与评委投票的分值比,推选产生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十大“平安英雄”。

  二、继续做好对候选人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候选人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文广集团新闻中心及《解放日报》、《文汇报》和《新民晚报》等主流媒体,认真做好入围候选人电视片的拍摄与报刊记者采访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候选人事迹素材,同时,要着手做好第二、三批候选人宣传报道的筹备工作。市司法局“平安英雄”评选办公室负责协调电视与纸质媒体进行电视片的拍摄与记者实地采风,做好相关的策划与推进工作。

  三、认真组织“平安英雄”征文活动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平安英雄”征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委政法办[2007]071号)要求,8月下旬至11月上旬,组织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平安英雄”征文活动。征文范围:本系统监狱劳教干警、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征文形式:稿件体裁以通讯报道为主,字数在1000字左右。征文参与对象: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和部门的宣传干部。所有征文稿件,报送市司法局“平安英雄”评选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市委政法委宣传处并《解放日报》、《文汇报》和《新民晚报》政法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力量,踊跃参与“平安英雄”征文活动。

  特此通知。

  二ОО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