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司法局协助区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三级工作网络
2007-12-5 14:43:30
 

  一是建立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镇、开发区、工贸集团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三级工作组织,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分别参与区、镇(开发区)层面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二是建立劳动争议受理、调处、文书制作,以及例会、上报信息、培训、考核、评优、表彰等工作制度,探索法律顾问与镇、开发区、工贸集团公司调解委员会结对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帮助;三是选好、用好基层专兼职调解员,计划通过三年集中轮训,切实提高调解员的法律业务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