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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始终是徐汇区人民调解事业的奋斗目标。两年多来,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徐汇区始终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于人民调解工作中,通过加强区域条块的结合与联动,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内各种调解资源,深入探索并有效形成了五大工作机制。
一、司法信访联动机制
为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和信访资源,徐汇区依托各街镇的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分流,简易纠纷当场调解,复杂、疑难纠纷移交街镇调委会,有效形成了司法信访联动机制。自2006年以来,各“窗口”共接待来访27043人次,其中2183起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以解决。例如,位于龙华路的某轻纺市场出于经营需要,调整了摊位,对租赁期未满的摊主按约定给予赔偿。市场内百余名小业主闻讯后情绪激动,拿着写有“经营十六年”字样的市场招商广告数次聚集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求政府出面干预并恢复营业。“窗口”同志闻讯后,第一时间介入信访,为业主们从法律和社会角度分析了围堵政府机关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为他们推荐了律师。经过“窗口”同志与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和街道调委会的积极配合,一起可能激化的群体性矛盾得到了缓解。
二、梯度化解机制
“不找最大的,只找最合适的”。为防止居民遇到矛盾纠纷时动辄越级上访,徐汇区为社区矛盾纠纷量体裁衣,探索出一套三级梯度化解社区矛盾新机制,即一般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由第一梯度居委会调解,居委会解决不了的由第二梯度街道接手,疑难杂症由第三梯度公安、工商、城管等专业部门齐抓共管。2005年,徐汇区在康健街道进行试点,下发了《康健社区矛盾梯度化解实施意见》,根据社区矛盾纠纷的主体、类型及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了小区自治、专业调解、社会协调相结合的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逐步完善了梯度化解机制,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去年起,梯度化解机制在全区推广,大大提高了社区矛盾调处效率。一些地区已逐步做到“小事不出居(村)委,大事不出街道(镇)”。例如,华泾镇建立了“一般纠纷由居(村)委调委会先行调解,二次调解不成才能移交镇调委会调解”的机制。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各街道调解的4486件纠纷中,由第一梯度化解3355件,占74.8%,由第二梯度化解1098件,占24.4
%;由第三梯度化解38件,占0.8%,约四分之三的矛盾纠纷在居委会层面得以解决。前不久,几个小青年到康健一家KTV唱歌,与他人发生斗殴,其中一青年被保安打伤,送医院后不治身亡,死者家属随即聚集了30余人上门讨“说法”,在KTV门口设灵堂,引来数百名路人围观。康健街道闻讯后,根据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和社会影响,立即启动第三梯度化解预案,成立了由派出所、综治办和街道共同组成的应急处置小组,先后组织了8次协调会,最终调解成功。
三、警民联调机制
“专职民警介入调解,有利于案了事也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于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但公安机关处理纠纷往往带有刚性,尤其是涉及轻伤害案件,但与人民调解结合后,可以就赔偿、道歉等事宜一并达成协议,有利于案了事也了。为此,徐汇区形成了警民联调机制,将公安民警派驻到街道镇调解工作室,采用委托调解方式,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互衔接、刚柔相济,参与各类纠纷特别是轻伤害案件的调解。2006年,湖南街道开展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该机制在全区铺开推广,并覆盖到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各街道镇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人民调解专职民警全部配备到位。据统计,自开展警民联调以来,共解决轻伤害案件56起,为受害人争取经济赔偿近150万元。湖南街道的老马妻子去世多年,如今老马打算再婚,但同住的儿子坚决反对,要求分房,家庭战火熊熊烧起。按照以往做法,民警到场后只能安抚双方冷静下来,至于两人的房屋争议,民警则难以解决。但自从有了专职民警从事调解工作后,“处理”纠纷变成了“调解”纠纷。在专职民警的主持下,父子俩达成了分房协议。
四、专业力量参与指导机制
“调解工作不能光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或者威望疏导、亲和沟通,更需要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为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专职化、职业化建设,徐汇区充分整合了社区签约律师和法律顾问团的资源,把律师力量直接引入矛盾纠纷的化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中,有效形成了专业力量参与指导机制。目前,全区已组织了包括100多位专职律师在内的专业力量担任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指导并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如,斜土街道19个居委会聘请汇业律师事务所10名青年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居委会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定向服务,参与调处疑难纠纷;并实行了律师介入市政、物业等民生部门每周定期进小区咨询接待制度,将疏导群众情绪、解决群众的急难愁与化解矛盾、宣传法律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该街道2006年到区层面的越级上访量由2005年的234起下降至128起,下降率达47%。龙华、湖南、康健、枫林、徐家汇、田林、华泾等街镇也组织了法律顾问团律师到居委会、网格块现场参与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对复杂纠纷进行“会诊”,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家住日晖六村的王老伯感慨地说:“真要感谢像楼律师一样深入基层的律师,他们的调解使我和女儿的关系不至于破裂,家庭的美好氛围得以维持。”不久前,王老伯来到居委,请求为其找一位律师,与女儿打官司。原来,女儿为方便照顾王老伯,把王老伯原来居住的房屋置换到日晖六村,但未经王老伯同意,私自把产权人登记为自己儿子。王老伯多次与女儿交涉,均无果。为此,王老伯提出要打官司。楼律师了解情况后,先劝王老伯不要操之过急,以免闹上法庭家庭关系难以修复、伤了和气。接着楼律师又找了王老伯女儿,向其宣传了有关法律知识,指出了其做法的错误,并引导其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受损的父女关系。在楼律师的协调下,父女俩终于达成了和解。
五、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衔接机制
“将法律援助受理窗口前移,拓宽受援面,为更多的弱势群体争取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徐汇区探索出一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在已建立的基层和行业人民调解组织中,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当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纠纷调解不成而改走诉讼途径时,如果当事人符合受援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这一机制,人民调解组织获取了法律救济的支撑,合理分流了社会矛盾。目前为止,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提出的19起申请。家住龙吴路的李老太到超市购物,不小心被堆放在超市走道的米袋绊倒,导致左臂骨折。其子女多次与超市就赔偿问题交涉,但终因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问题无法解决,李老太也就死了心。后来李老太无意中从媒体得知,上海70岁以上老人可以得到法律援助。李老太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了居委会咨询。正巧,居委会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于是,通过这个便捷的“绿色通道”,李老太顺利地得到了法律援助,与超市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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