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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为深化法进社区工作,推进社区依法自治、依法管理,拓展法律服务专业队伍服务社区的渠道,卢湾区司法局积极整合局机关、区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公职律师,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和法律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全区74个社区居委配置了法律顾问。
2006年年初,在充分听取社区法律顾问代表及社区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卢湾区司法局提出,以做到“四好”为目标,切实将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向深入。一是运作好机制,整合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好人员,避免社区法律顾问形同虚设;二是沟通好信息,建立定期沟通协调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三是服务好社区,社区法律顾问要主动为社区的重大工程服务,针对社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四是指导好活动,培育起一支社区法律志愿者骨干队伍,组织好各类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不断增强社区法律服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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