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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警务处(老干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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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司法行政系统人事工作规划,起草人事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惩和晋升;负责对市监狱管理局、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局属单位、区县司法局和街道乡镇司法科(所)录用及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警衔评授、晋升和警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及有关事务;负责警务督查工作;负责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的管理;负责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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