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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是由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具有法人地位,由上海市司法局管理,受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指导。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市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本会的业务范围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研究、业务培训、指导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