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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学校是一所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隶属于上海市司法局的全日制政法类中等专业学校,前身为上海法律学校,建立于1956年7月,1958年7月撤销。改革开放后,为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于1982年5月13日重建。2000年以前主要以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学制2年;2000年转制后,开始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4年。学校自1986年以来连续15年荣获上海市市级机关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学校主要职能是: 一、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市司法局和教育行政部门决议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以邓小平、江泽民同志的教育理论思想为指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备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中等应用型法律人才。 三、在积极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的同时,还承担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市函授站法学专业专升本和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上海市辅导总站法律专业专科及律师专业专、本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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