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下列77家司法鉴定机构和1101名司法鉴定人已经2007年度审核登记,现予公告。凡未列入名册的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谨请司法机关、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1-24029857、24029843。
《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上海市)》(2007年度)将同时在网上公布。查询请登陆上海市司法局网站:www.justice.gov.cn。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