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区司法局加强司法所建设成效显著
2006-9-1 14:49:42
 

  南汇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取得重大突破。今年2月,全区14个镇全部建成派出设置的司法所,改变了以往合署办公的格局。此后,南汇区司法局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队伍素质、办公条件、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凸显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机制顺畅,管理和领导有力。司法所派出设置前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职能不清,司法助理员往往被指派从事防火、防盗、创安等工作;管理不顺,司法助理员的人事管理权在街道、乡镇,随意调动司法助理员、挪用司法行政编制情况严重。司法所派出设置后,区司法局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对司法所的管理和领导更加有力,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录用、调动,干部的任免、奖惩由司法局决定,区司法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设和管理队伍,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行政维护稳定的各项职能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和发挥。

  二是队伍壮大,素质和能力提升。实现派出设置前,南汇区司法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平均每个镇不到2人,有的镇除一名科长外,连1名专职人员也没有,而且科长还身兼数职。同时,基层司法人员的素质能力也参差不齐,且人员变动大,队伍不稳定。司法所派出设置后,南汇区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素质的要求,着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在积极协调把好进人关的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壮大了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队伍,提高了素质和能力。目前,全区司法所已配备人员28名,全部属于公务员编制,其中,中共党员18名,占64%;本科以上学历13名,占46%;30—40岁15名,占54%;40—50岁10名,占36%。司法所现有队伍从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工作经验等方面都得到了优化和提升,实现了高起点的预期目标,为司法所的长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办公条件改善,制度健全规范。以前,司法所办公用房不独立,硬件条件差,司法科的制度无法上墙,档案室无法建立,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受到了限制。司法所派出设置后,区司法局首先着力加强硬件建设。局领导与各镇领导多次协商、沟通,极大地改善了办公条件。目前,区司法所办公用房总面积达到了2100平方米,平均每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50平方米,分设所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社区矫正人员办公室、人民调解室、群众来访接待室、资料档案室。各司法所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空调等必要的办公设备,还实现了一所一辆司法警车,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区司法局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建立了覆盖司法所规范运行各个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共有19项,如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体现责权利一致原则的定期考评制度;与开展业务相配套的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便于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自我监督的廉洁自律制度、业务公开公示制度;司法所长、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重大事件请示报告、集体研讨制度;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接待等各项业务工作程序,等等,并将其中9项制度由区司法局统一制作展板,上墙公示,确保各司法所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治所,从制度上保障了司法所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是职能得到加强,作用日益凸显。南汇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日益凸显,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司法所派出设置后,各司法所纷纷制订矛盾纠纷不出村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不出村活动。大团镇金园村调委会被评为全国标兵调委会,得到了中央综治委、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高度肯定。地处南汇工业园区边缘的宣桥镇长春村动迁户数近千,没有一起出村。同时,各司法所还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积极筹备组建人民调解工作室。惠南镇人民调解工作室上半年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34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接待法律咨询306起500多人次,制作调解协议书48份。此外,各司法所还快速启动“五五”普法,不断推进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使法制宣传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