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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本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办[2004]61号)精神和市司法局有关要求,闵行区司法局于四月中旬成立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该区司法局局长程链明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该局基层工作科。
领导小组对该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出两项工作要求:一是区司法局各科(处、室),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司法所要认清形势,明确工作职责,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一项主要的工作来抓,切实解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二是区司法局各科(处、室)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配合以及对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指导,为司法所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所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各司法所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一要及时收集、梳理、修订、完善各条线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制度,业务学习、培训、所务会议制度,公开公示制度,职业道德、工作纪律、车辆管理等制度;二要建立健全职责分工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包括所长职责、各相关条线工作职责及内勤职责;三要制定各条线相关工作程序;四要建立健全与开展业务工作配套的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五要建立健全业务工作绩效考评标准和考评制度。该方案对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作了明确的规定:4月25日之前,收集、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5月10日之前,组织召开现场会,在全区各司法所推行统一的工作台帐;6月1日之前,下发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及司法所考评办法,迎接市司法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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