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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境外人申办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办证难”的问题,去年,市局与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研讨、磋商,形成了《关于核实境外人员在沪居住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情况的备忘录》,采取境外人员未刑信息定部门、定员、定向查询制度,即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未刑公证但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公证机构可向市司法局提出查询申请,由市司法局统一向市高级法院进行查询。目前,该项制度运行良好,截至今年7月初,已办理核查157件,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