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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司法局落实市局“公证质量情况通报会”精神
按照市局“公证质量情况通报会”的要求,针对市、区公证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局党委主要领导两次召集局长办公会议和公证处班子会议,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措施。6月2日晚,组织召开了徐汇公证处“始终牢记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的专题学习讨论会。
会议传达了市局“通报会”精神,通报了局长办公会议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管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公证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严新力挂帅的“司法局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律公科、法制科、公证处人员,律师、法官等法律专家为组员的“局质量检查小组”,成立由公证处主任任组长的“公证处质量自查小组”,建立健全公证质量自查、抽查等一系列检查制度。二是深入开展公证质量教育培训。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加强业务素质的教育,加强对《公证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等培训,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与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提升公证队伍的大局意识、依法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公证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公证质量与业务数量的关系、质量规范与业务拓展的关系、依法执业与为民服务的关系。三是完善公证质量监管机制以及各项公证质量长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形成内部严格、科学、规范的公证质量管理。修改完善《关于公证质量管理的规定》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把好受理、审查和出证三个环节。完善公证质量与行风的讲评制度,完善承办人质量个人自查和部门内互查、评议制度。根据检查、自查、互查、抽查和行风建设情况,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讲评会,讲质量、评行风,以讲代训。严格实行公证审批制,落实三级校对管理制度,审批上实行二级审批制,合同(协议)类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继承权、赠与、受赠、现场监督类、保全证据类分类实行二级审批制合议出证,其他公证事项实行一级审批制合议出证。健全公证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明确承办责任制和追究制。
会上,与会的全体公证员围绕“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地讨论。公证员姚卫宇首先针对“整改通知”中指明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2件借款、抵押合同公证书进行了自我批评。他说,由于原来可以避免质量问题的公证书,却给公证处带来了“污点”,感到痛心疾首,说明公证质量问题自己在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并表示,要加强公证质量意识,要从“小事”看“大事”,树立公证工作名誉和质量更重要的观念,从正面吸取教训,对于关系到公证质量和形象的事情一定要做到一丝不苟。公证处副主任徐达旦认为,存在公证质量问题,主要是办证的指导思想与要求还存在差距,没有把质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徐汇公证处的公证质量虽然在去年检查中名列前茅,但还是有问题存在;因此,要始终把公证质量放在第一位,要按照市局的要求摆正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公证员姚良鸿认为,讲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当公证数量上升时,质量与数量的矛盾就会显现,自己是有体会的。质量是公证的生命线,要把公证案件当精品来做,要使当事人满意,同时在程序上要规范。公证员欧阳培基认为,质量是生命,任何部门都一样。公证质量关系到公证的公信力。公证员沈立强认为,公证工作要讲科学发展,近年来的一些抢证源、抢客户的现象,很容易出现公证质量问题。市局讲质量很及时,公证事业的科学发展,关键要端正执业的指导思想。公证员王琦认为,目前公证员外出时,要看客户的脸色,本处狠抓了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但当事人却能在其他公证处办理,这主要是因为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以及与业绩挂钩的收入分配机制的弊端。公证员王剑秋认为,公证质量有问题,关键要找到其产生的原因。从体制方面来讲,质量体系应该具有导向性,尤其是当质量与价值取向产生冲突时,应学会如何取舍。从管理方面来讲,要建立健全一系列不会出差错的质量管理制度。
讨论结合当前公证行业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始终充满着严肃、认真、和谐的气氛,大家看到了自己思想上和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表示要支持并落实市局和局领导抓公证质量的各项措施。
最后,严新力局长就抓好公证质量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理念,端正执业指导思想,端正价值取向,树立程序不合法,实体不合法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公证质量意识。二要结合区司法行政系统和公证行业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及时制定措施,整改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公证业务质量和服务群众水平。三要建立健全各项公证质量管理制度,以质量为核心,以质量为首要,形成公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公证质量管理的实效性和长效性,不断推进徐汇公证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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