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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调解消费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根据消费维权进社区的精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区司法局联合发文,自2005年3月15日起,各街道(镇)司法信访窗口建立社区消费者咨询站,受理消费者的咨询,协助区消保委调处消费争议。 文件要求,各街道(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在原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接待消费者咨询。对涉及专业知识的,司法信访窗口可移交区消保委调委会予以解答;有关调处消费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调处方法纳入街镇司法信访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内容;区消保委投诉部设立联络员,到街镇司法信访窗口直接解答咨询、调处消费争议;对司法信访窗口认为复杂疑难的,可以移送区消保委调委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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