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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市委政法委提出的执法为民,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的要求,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了“中心有微笑,微笑在心中”的活动。树立亲民,便民、为民的理念,采取周到、热心的服务,提升政府的“窗口”形象,切实体现执法为民、诚信服务。
推出的八项便民措施是:
一、中心无论接答电话和接待来访,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声您好、一声请坐、一杯清茶、一声请讲、一声慢走”,真诚友情为民服务。
二、中心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实行首问责任制度,一次告知,二次受理。
三、开放双休日、午休时间的来电咨询和来访接待。
四、对年满70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或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的申请人等提供上门咨询和办理援助手续。
五、“12348”法律咨询热线除正常咨询外接受电话预约,安排专人解答咨询与接待。
六、中心受理法律援助事项三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答复申请人,审查决定受理的援助案件三日内指派律师予以承办。
七、中心对来信咨询自收到之日起三天内于以书面答复。
八、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挂牌服务,接受群众监督。中心接待场所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的投诉。
预约电话:57187148 投诉电话:57184595(奉贤区司法局政治处) 371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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