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司法局采取“四优先”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2007-11-27 11:21:05
 

  一是优先接待法律咨询,并指派律师志愿者专人解答,对来信涉及老年人维权的法律咨询,实行优先调查核实,并在三日内依法答复当事人;二是优先调解维权矛盾纠纷,对涉及老年人基本生存权利的家庭、邻里间的矛盾纠纷,及时派专人沟通和协调,并在三日内回复当事人;三是优先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有关规定的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维权案件,在两日内完成审批和指派工作;四是优先提供电话专线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另外提供专线咨询服务,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实行预约制度,并上门为其办理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