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法律咨询专线
2002-11-16 20:54:04
 

  “12348”法律咨询专线简介

  上海是全国第一个全面开通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省市,原电话号码是“16000148”,它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为一体,是群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是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防范、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武器。自1999年3月18日开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司法部以及市委政法委和区县的各级领导关心下,在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逐步成为司法行政联合各方、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在加强群众与政府部门的沟通,综合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显示出比较独特的作用。

  2002年1月15日,“16000148”法律服务电话更名为全国统一服务号码“12348”法律咨询电话,并归并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专线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时,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此举标志着“12348”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003年2月14日,“12348”咨询接答全面升级,由原来的分区接答模式改为全市联网接答模式,有效地整合全市咨询接答资源,进一步提升了“12348”的功能。

  

  “12348”法律咨询专线职责和功能

  

  “12348”是上海市司法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1、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每天9点——21点律师直接回答法律咨询,晚21点——早8:59语音信箱咨询)

  2、根据有关规定,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为年老体弱、重病在身、残疾人员上门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3、对突发性、群体性纠纷和特殊案件及时协调转送或会同有关区县、部门调处。

  4、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开展电话专题咨询活动。

  5、通过因特网,解答市民E-MAIL信件咨询,受理网上法律援助申请和相关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