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援新途径 群众得利笑开颜
2003-11-19 16:23:40
 

8月底的一天,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厅里,杨文龙等一行九人充满感激地向中心送上了一面印着“法律援助无偿奉献”八个大字的鲜红锦旗。望着这些曾经心中阴霾漫天,如今却欢天喜地的受援群众,中心工作人员真切地感受到了律师代为申请制度的意义所在,体会到了该项工作给弱势群体所带去的实实在在的便利……

一、山穷水尽疑无路,热情律师伸援手

2003年6月的一个清晨,新闵律师事务所的江净律师一上班就被等候在会见室的数十名当事人团团围住,经过1个多小时的耐心接待,江律师终于把事情理出了个大概:家住闵行区莘南花苑、春申五村的杨文龙等9人原系莘庄镇的农民,后因上海地铁工程需要,由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征地接收。1996年,上海艾丽丝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丽丝公司”)与莘庄镇劳动力管理办公室签订征地劳动力安置协议,接收了这批征地工,但直至2001年3月28日,艾丽丝公司才与杨文龙等9人补签了期限为2001年1月2日至2002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02年12月15日,艾公司因改制,向杨文龙等9人发出了书面通知,要求签订分流安置协议书,遭到了杨文龙等9人的拒绝。于是艾丽丝公司从03年1月起,未再安排杨文龙等9人工作,并于03年2月23日向杨文龙等9人发出通知,以杨文龙等9人与艾丽丝公司就终止劳动关系一事协商不一致为由,决定不与杨文龙等9人续签劳动合同,向杨文龙等9人开具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退工通知单……

几个月来,杨文龙等人没有从艾丽丝公司拿到过一分钱的工资和补偿,生活没有了着落。9人中有的家中有体弱多病的父母需要赡养,有的孩子正嗷嗷待哺,有的儿子刚刚考取大学,急需学费……为了讨回公道杨文龙等9人四处奔波、仲裁无果,几近绝望的他们最后经人指点慕名找到了江律师。面对这些淳朴、可怜的弱势群体,江律师当即决定为他们代为申请法律援助,尽全力为这些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二、代为申请现功效,法律援助显真情

2003年6月16日,区中心收到了江律师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在案情分析会上,大家对于该案援助与否出现分歧:有的同志认为:该案件案情比较复杂,获胜把握不大,取证比较困难,区劳动局经书面审查后认为该公司与9名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效,而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行为当然也是合法的;另一部分同志认为:该案件属于劳动纠纷,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巨大,从案件类型和积极推进律师代为申请工作角度而言该案均具有援助代表性和实际意义。最终中心决定接受律师的申请,向杨文龙等九名当事人提供援助。受理后,中心一方面指派专人及时与律师联系,了解进展,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对案件办理进行跟踪监督;另一方面积极通过部门之间的协调等方法寻找解决纠纷的良策。中心提供援助的决定对于杨文龙等9人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他们感到政府的确是在关心他们,社会没有遗弃他们,不满、委屈、暴躁、绝望等情绪逐渐舒缓。代为申请得到中心批准则使江净律师底气更足,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开始,尽管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劳动争议仲裁书的支持,但艾丽丝公司仍态度强硬,拒绝支付任何费用。面对困难,律师和中心的工作人员并不气馁,在充分研究了相关法律和规定后,大家发现艾丽丝公司是在钻文件空子,艾丽丝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明显的欺诈情节。经过律师1个多月的反复奔波,据理力争,通过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督促,艾丽丝公司最终选择了妥协,并在案件递交法院进行诉讼前与代理律师达成了和解:杨文龙等9人每人获得各类补偿共4万元。律师代为申请这支法律援助之手,终于给杨文龙等9名当事人的生活重新带回了阳光和温暖。

三、代为申请,作用明显,成效突出,潜力巨大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使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对于推动律师代为申请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更具信心。今年以来,律师代为申请制度正式在闵行区各律师事务所中开展,区中心及时向全区各律所下发了“关于开展律师代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具体操作方面的守则、材料等规范化文件,为开展该项制度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上半年,中心共审核批准了律师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6件,共为18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不乏一些社会影响大,效果良好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总结,我们清楚地看到了律师代为申请制度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促进和帮助:其一,拓宽了受案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省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麻烦,方便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其二,改变了过去律师仅仅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单一工作模式,变被动为主动,提高了律师的办案积极性和办案质量。其三,通过律师在代理申请、办理案件中的宣传,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