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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不和老人无家可归
2002年11月,闸北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一位八十七岁高龄老人用颤抖的手写下的申请,要求法律能给她一个家,“能安度晚年的家”。
老太姓吴,近十几年来一直与小儿子、媳妇、孙女共同生活。其住房是吴老太的丈夫在世时由单位分配的,一直都由吴老太作为租赁人共同居住。但是由于家庭矛盾未能及时解决,吴老太在服用了大量安眠药自杀未成后,由医院转送至养老院休养。吴老太在养老院期间,小儿子与媳妇动足脑筋,想尽办法,变着手法,将吴老太承租的房屋变为售后产权房,产权人变为小儿子与媳妇,吴老太原先居住的房间也由孙女居住,这一切说明其已将吴老太彻底拒之门外!在吴老太身体转好之时想回“家”看看,在自己家门口,吴老太站立了近4个小时,但儿子媳妇就是不开门,不让进家门,有家难回,老人寒透了心。
老人要求回家居住,但就这个最基本的要求也无法实现,于是街道、居委会、警署、信访办常常有了老人蹒跚的身影。很多人都同情老人,都为帮助老人回家做了很多的工作,但问题却始终无法得到彻底的解决。老人想到了法律这个武器。她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要把自己的儿子媳妇告上法庭。她只要求有自己的一个家,有回家居住的权利。考虑到老人丧偶而且没有正常的生活来源,闸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受理了此案,并指派上海市绍平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周旋妥善解决纠纷
王律师接受这个法律援助案件后,立即查阅有关材料,了解情况,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先后找老太的小儿子张某,找张某所在单位的党委、工会,找居委会、街道共同做工作,试图通过亲情的链接,用非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是尽管王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老人的儿子张某却固执地说“要打官司就打好了,愿意奉陪到底”,此时想通过非诉讼调解解决该案已没有任何可能。
无奈,王律师在调查取证后果断代理吴老太将其儿子张某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由于法律的威慑,使张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改变态度,从原先不愿调解,宁愿对簿公堂到主动要求非诉讼调解母子的居住矛盾。王律师抓住机遇,及时多次召集了与张某单位领导、张某及儿媳、家庭的其他子女参加的非讼调解会。通过艰难曲折的非讼调解,起起伏伏的来回周旋,在王律师工作精神的感染下,双方本着相互体谅,互相宽容,以和为贵为基础,最终意见统一,达成了调解协议。考虑到老人与儿子媳妇积怨太深,已无法一起共同生活,老人同意儿子每月按时支付生活费、医疗费,同时一次性支付房屋补偿款1.3万元,吴老太的户口迁至女儿家居住。在王律师的主持下,吴老太、张某及儿媳、家庭其他子女及张某单位等在调解书上签字,张某当场支付了房屋补偿款及当月生活费。
援助方式注重效果为主
原来一位老人要求回家居住的确认之诉,只要根据老人的户籍资料及目前被阻不能回家居住的事实即可起诉,且胜诉在握,省时又省力,并可操作完毕,完成援助任务。但王律师考虑到老人即使拿到一份胜诉的判决书,也解决不了其根本问题,因为其与儿子、儿媳的根本矛盾仍未解决,儿子随时可以把老人再次撵出门外,仍然会和过去一样“老人要回家,必打110”;另一方面,又考虑到双方是亲生母子关系,利用亲情和当今完善的法制环境,耐心疏导,以呼唤人的道德及理性。因此,王律师通过了解案情,分析材料后,不怕辛苦,不计时间,来回奔波用非讼手段确确实实解决了老人的实际问题。
在接案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王律师把大部分精力及时间都花在这个案子里,先从非诉讼调解着手,花了近十天时间,未果;又花了一周时间调查取证,立案诉讼;后经被告方要求非讼调解,从法院撤回立案材料;接着又花了二十天时间,做非讼调解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此案经历了从非讼调解着手,未果;调查取证,立案诉讼;非讼调解成功,确实维护老人合法权益的三个阶段。非诉讼调解成功,使吴老太及其三个子女、亲属和单位领导都感到十分满意,解决了十多年来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并对王律师的真诚援助表示由衷感谢。
亲情纠纷,怎一个“法’字了得?
老人和儿子的矛盾解决了,但老人的“家”却失去了。家只是房子吗?家还有亲情和温馨,家还有耐心和宽容。这又是法律能够解决的吗?近几年来,闸北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过多起这样的案件,大部分是通过非诉讼调解解决的。从实际效果看是不错的,很多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他们赞扬法律援助中心在真真切切的为老人办事,让他们感觉到法律的温情。
法律永远只能解决“果”,而无法解决“因”。总结这些老人和子女之间的矛盾无非有以下几种:l、子女嫌老人已经远离了这个社会,思想陈旧观念保守,与老人无话可说,导致老人与这个家庭封闭,心灵孤独。子女们应当想到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每个人都会年华老去,每个人最终都会离开这个社会。增加沟通,加强交流,缩小与老人的距离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2、很多老人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再帮自己的子女操劳,这个时候子女就感觉到老人是个负担。子女应当知道,赡养老人是法律义务,耕耘和收获,权利和义务应当是一致的;3、婆媳不和,是很多老人与子女无法相处的原因,这是日常生活中积累下来的怨气所致。如果婆媳间能相互宽容,相互体谅,受益人应该是双方;4、社会工作压力大,经济需要超过了对亲情的需求。市场经济的变化,让那些无经济收入的老人成为子女的负担,子女如果收入也不好,难免形成家庭矛盾。这是个社会的问题,纳入全社会的生活保险,让老人免除生活之忧刻不容缓;5、一些老人无法克服自己的毛病,受“六十而随心所欲”的思想影响,不在意子女的感受,只强调子女孝顺,稍不顺心就拿子女出气,往往让子女难堪,老人也应体谅子女;6、子女忙,即使有孝心有亲情渴望却无暇顾及老人,子女应该理解体谅老人。中国已进入老年社会,老人问题将是全社会的问题。解决老人问题,不仅仅是法律就可以解决的,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建立一整套老年人养老、活动、生活、娱乐等一系列工程需要法制健全,更需要子女和老人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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