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施援手 群体纠纷得化解
2004-3-30 14:41:27
 

  
                     

    2004年1月,南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因交纳养老保险金而引发的群体纠纷,涉及63人,该纠纷在当地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通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时有效的工作,妥善解决了这起纠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3年7月,上海市某进出口公司下沙服装联营厂以代交养老保险金为由从63名职工的工资中每人扣发了960元,但事后职工发现单位并未交纳养老保险金,故63名职工自行交纳了1998年至2003年的养老保险金,并要求单位返还该笔钱款,但该单位迟迟不予理会,使此事一拖再拖,久而不决。 
    面对这种情况,该批职工上访到航头镇政府,表示如果不解决此事就要到区政府上访,甚至有人扬言要对本单位负责人采取过激行为。航头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情况后,因该案涉及人数多、影响大而当即介绍他们到南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们,在了解情况后,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劝说,平息了他们的不稳定情绪,同时告知他们该单位的确有不符合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行为,中心会尽快帮助他们解决纠纷,但由于他们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希望他们能补齐材料。鉴于他们人数众多,往来又不方便,便让他们推荐代表,负责与中心联系并递交材料。为了能及时尽快地解决纠纷,中心工作人员提前为他们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区法援中心领导非常重视此案,要求中心迅速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中心律师代理诉讼。中心工作人员积极与该批职工的代表进行联系,指导他们需要收集哪些材料以及该如何收集等事项。材料齐全后,以最快的速度批准了他们的法律援助申请,律师对该案进行了精心准备,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了解情况,收集证据,陪同代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在法庭审理时出示了相关的证据材料,阐述了法律根据和理由。法院审理后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使该起群体纠纷得以圆满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