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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 2010-08-31
为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普陀区司法局结合实际,注重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推动了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

为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普陀区司法局结合实际,注重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推动了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

一、加强指导,稳步推进,注重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

该局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强化对律师事务所监督指导的重要抓手,坚持高标准起步、高标准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明确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这次警示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党员律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针对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时间跨度长,阶段节奏性强的特点,该局研究制定了《普陀区律师警示教育环节统计表》,表中明确了3个阶段、8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律师事务所参加人员名单、实施落实情况及上报截止时间等。通过各个环节的统计工作,从面上掌握了49家律师事务所警示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局领导还带队先后到12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工作调研和指导,听取警示教育推进情况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局政治联络员每周四坚持到结对律师事务所指导抓好警示教育应知应学的理论内容,组织开展热点问题的讨论。警示教育活动的重点部署阶段和学习讨论阶段的各项工作部署均落到了实处,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注重结合,统筹安排,提升警示教育活动的博效应

该局要求广大律师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要积极行动起来,立足本职岗位,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博、服务博、保障博,以此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果,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活动博效应。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警示教育与“亮身份、承诺”博先锋岗位行动相结合。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5月至10月在全区窗口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亮身份,承诺”博先锋岗位行动。各律师事务所分别领取了党徽和党员示范岗指示牌,党员律师亮明党员身份,叫响服务承诺,律师事务所自觉规范公示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监督途径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自觉完善工作措施,改进服务质量,展示法律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二是将警示教育与“我是党员我带头,我是党员我奉献”博先锋行动相结合。各律师党支部和全体律师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博、保障博,把警示教育作为提高律师诚信度的重要内容,做依法执业、文明执业的示范者。三是将警示教育与社区党建联建工作相结合。该局组织了15个律师党支部与所在街道(镇)党组织建立联建制度。各律师事务所积极运用这一载体,结合去年已经建立的与司法所“双结对”平台,组织所内律师深入基层,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博工作,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化解社区矛盾纠纷,为博会的顺利举行创造有利环境。

三、讲求实效,广泛宣传,体现警示教育的具体成果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律师们对执业过程中的“六个如何”有了更深的认识,积极在服务博,服务“四个中心”建设中发挥作用。4月初,根据区领导的要求,该局组织成立了区动拆迁信访积案律师服务团,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区内“105信访突出矛盾的评估、核查、化解工作,由该局领导、律师工作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7家律师事务所19名律师参与此项工作,目前全区已化解信访积案20件,较好地维护了世博期间的地区稳定。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每个工作日与区领导一起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先后组织律师参与十余起集体访的调查和处理;博和、豪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参加长寿路街道疑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得到了长寿路街道领导的一致好评。该局还组织律师参与区内主要交通道口值勤,先后派出律师12人次参加区内各项大型活动的法律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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