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视察外来民工子女教育情况后建议:上海须精心栽培“流动的花朵”
被教育界喻为“流动的花朵”的外来民工子女,是否适应上海的教育水准?他们就读的学校教育质量如何?12月8日,20余位市政协委员在谢丽娟副主席率领下,听取了市教委和黄浦区教育局、闵行区教育局的汇报,并实地视察了闵行区锦华民工子弟学校和黄浦区育辛外来人员子弟小学。
在听取汇报和实地视察了两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后,有委员认为,从上海教育形势整体看,对外来民工子女的就读问题,重视程度相应地提高了,但问题仍存在不少。比如《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是1998年实施的,而国务院办公厅[2003]78号文件是2003年颁布的,间隔已有五六年,有许多方面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满足外来民工子女就读的要求,必须加以修订。有委员强调,在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外来民工子女应与上海的中小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地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况且,外来人员到上海投资,在所缴纳的税费中已含有教育税;外来人员到上海务工,在办理《暂住证》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中也包括子女受教育的费用。所以应当让外来人员子女享受到与上海学生同等的权利。
就此,市教委解释,上海目前针对外来民工子女就读问题,已经调整了相应的方案,其基本精神强调“五个基本原则”,即属地管理原则;共同责任原则;多渠道社会化解决原则;鼓励扶持原则;同等待遇原则。这五项原则是和十六大精神、国办78号文件精神以及现有法律法规要求相一致的。
谢丽娟副主席在视察中还十分关注外来民工子女的医疗保障问题,每每要求校方为“流动的花朵”参与“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提供方便,让“流动的花朵”在上海这块肥沃的土地上茁壮成长。
(李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