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道教管理
 

  北宋道教凭借唐的遗风由弱而强,一时间道士多如牛毛,儒生成为不穿道服的道士,道士成为穿上了道装的儒生,在理学盛行的年代,信奉道教也成为时尚。从政治、经济方面考虑,宋统治阶级对道教从三个方面加强了管理。
  首先是提高道士素质。张道陵创立的五斗米道,道士都有妻孥,即使居住在宫观,也不免嫁娶生子,与俗人不异。到了宋代,对奉其教而诵其经的,则称道士;不诵其经,只穿道装的,则称寄褐,那都是一些游惰无业者、灾年无所寄食者。假寄褐之名携家眷进入道观的,大抵是道官的亲戚。太祖皇帝非常讨厌这些现象的存在,于是加强了对教职人员的管理。
  宋开宝五年,太祖下诏,寄褐的一律离开宫观,道士不得蓄养妻孥,已有家室者遣出外居止,今后不许私度,须本师知观同诣长吏陈牒给公凭,违者捕系抵罪。从此道观风气大振。可是,势力大的道士的兄弟父子孙侄还以亲戚的名义住在宫观里。进一步的措施是,规定对道士进行考核,不合要求的勒令还俗。又下诏功德使与道录官刘若拙,集合京师道士考试,验其学业,未达标的要驱出道观。大中祥符二月二日,真宗皇帝下诏,道士不得以亲住宫观,犯者严惩之。此后总体情况有所好转。南宋惩禁道观的条款中还规定:因水、火失度牒十日不报者,遗失度牒者,饮酒至醉者,无故不宿宫观三十日者,还俗。这些措施与唐朝的措施大同小异。符箓派要受符箓之后,才能为人奏章斋醮,行法施符,获取生活所需。
  其次是对宫观数量与规模的控制。雍熙二年明确规定禁增置寺观。天圣七年规定禁止京城创造寺观。《续资治通鉴》上也有同样的记载。这一举动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因为大家都讨厌土木之劳。玉清诏应宫遭火灾后,诏天下不复缮修,还罢免了诸宫观使。
  再次是对皇室内部道教活动次数的限制。天圣元年,减诸节斋醮道场。原本每年49次道场,要减去29次。在经费开支上,大醮二千四百分,请损为五百,斋官第给汤茗。
  提高教职人员住观的门槛,有利于提高教职人员整体质量;控制道观数量及规模,有利于政局稳固;减少斋醮的经费支出,有利于社会经济运作的平衡。宋代的政令对混名的道士是十分不利的,但对道教的发展是有利的。
  (张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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