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市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会小记


  “发挥基督教教义教规中的积极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积极作用”,这是上海基督教自去年以来就在不断思考和研讨的话题。基于这样一个主题,上海市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会最近举行。
  “基督教与构建和谐社会”是上海基督教结合时代要求作出的一个新的神学思考。研讨中大家普遍认为,基督教所倡导的“和睦”理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独特的意义。
  如何把这样一个理念化成为一种推动的力量,从而更好地引导广大信徒爱国爱教,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起特有的作用?与会者举例,前不久,奉贤区拓林镇冯桥村因国家重点项目化工区开发征用土地问题引发了“上访静坐”,30多名基督教信徒也参与其中,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奉贤区基督教的施国光牧师和陈丽长老得知后,本着基督的爱心和基督徒“顾全大局”的胸怀,在数日内,不顾刮风下雨、路途遥远、身体有病,教育劝导这些信徒,化解了矛盾,确保了该地区的稳定,也使化工区开发得以顺利进行。
  不少教职人员还以身作则,积极引导信徒弘扬基督教“和睦相处”精神,提倡与不信教的公民或者其他宗教的人员搞好团结。在一个宗教教职人员高中补习班里,一名和尚生病住院动手术,但他的家人都在外地。两名基督教界的同学知道后,毅然带着礼品到医院去看望。这件事放在社会上也许很平常,但出现在基督教与佛教之间,却非同小可。因为过去出于某些信徒狭隘的宗教信仰观点,基督教与佛教根本是不能融合的,更何况基督教人士要去医院探访佛教的和尚。但现在,基督教界的同学却说:“基督教就是弘扬爱的宗教,不仅爱自己教内的信徒,更要爱所有的人,这当然包括信其他宗教的人啦;更何况现在佛教的同学生活碰到了难处,我们理应去真诚地关心他。”与会者说,这朴素的话语足以让我们明白,“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通过全社会人与人之间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良好人际关系体现出来,“和谐社会”就是要使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信任人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宗教界人士更要身体力行,做好楷模。(陈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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