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法宣办: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7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与《通知》同时下发的还有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普法办〔2018〕9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这是普法工作30余年来,全国范围内首次以考核评估体系指标的形式对各省(区、市)普法工作进行量化打分。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七五”中期检查的新部署新要求,力争在全国首次普法考核评估中充分展现上海普法工作成效、取得良好成绩,经市法宣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本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规模由抽查改为全面检查。市法宣办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对市法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16个区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根据《指标体系》科学制定《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文件另发),开展考核评估。现将全面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七五”普法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内容。重点检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法宣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落实情况,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标准
市法宣办以《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为基本标准,组织开展检查,从“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普法工作成效情况”和“普法工作创新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请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本次检查内容,仔细梳理“七五”普法的成果,做好网上申报的准备工作,迎接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的全面检查。
三、检查安排
市法宣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等部门,成立三个检查组,分别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市法宣办领导带队,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参加,于9月份集中对市法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区“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七五”普法中期全面检查有关安排
上海市“七五”普法中期全面检查有关安排
市法宣办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等部门成立三个检查组,于9月中旬和下旬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场次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1场:浦东、黄浦、静安、崇明
地点:浦东新区司法局
检查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考察
联系人:倪玥玥
联系电话:18918887338
第2场:徐汇、长宁、普陀、虹口
地点:徐汇区司法局
检查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考察
联系人:倪玥玥
第3场:杨浦、宝山、闵行、嘉定
地点:嘉定区司法局
检查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考察
联系人:张宝鹏
联系电话:18918887395
第4场:金山、松江、青浦、奉贤
地点:松江区司法局
检查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考察
联系人:张宝鹏
第5场:市委宣传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市社会工作党委、市文广影视局
地点:市教卫工作党委
检查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考察
联系人:李红星
联系电话:18918887332
第6场: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社局
地点:市高级人民法院
检查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考察
联系人:杨启明
联系电话:18918887233
第7场:市科技工作党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金融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国资委党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地点:市国资委党委
检查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考察
联系人:周蓉蓉
联系电话:18918887333
第8场:市人大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协社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地点:市总工会
检查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考察
联系人:袁琳
联系电话:13917733920